Monday, August 24, 2009

怎么搞的?法律岂能说换就变?!

执法和判决怎能说变就变?

很多人看了卡蒂卡莎丽(Kartika Sari)的新闻后,很多人都有同感,不解为何宗教局的安排,怎么如此缺乏全盘思维?

甚至听到一些人以「劲搞笑」形容事情的进展。回教、法律、执法、罚款、鞭笞、入狱受刑、临时煞车、斋戒月开恩…等。

局外人,特别是非穆斯林很难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。彭亨宗教局多次临时决定和煞车,加剧人们对回教法和执行的疑虑。

法律事情交由法律专家处理,宗教局则管理宗教事宜。对于广大感到混淆的人们呢,唯有根据印象和感受建构本身对这事件的看法。


尽管褒贬参半,甚至好坏不一。印象不等于真相,印象或许是真相的一部分,也可能是真相的反面。


为了追求真相,有些人不计得失,拼命奔跑,水落石出是终点。


为了掩盖真相,某些人不计成本,遮盖闪躲,瞒天过海无人知。


这名32岁业余模特儿,因饮酒而被关丹彭亨回教法庭判罚款5000令吉和6鞭刑。

她不仅接受判决,没有提出上诉,甚至要求公开执行鞭刑,警惕其他信奉回教的杯中人,以儆效尤。

接着宗教局发出指令,将她从霹雳押往雪兰莪加影监狱7天准备接受鞭刑。此举引起法律和宗教界的争议。

眼看她将在本周接受鞭刑时,却又在神圣的斋戒月暂逃一劫,开斋节期间才择日打屁股。





3名彭亨州宗教局官员已于周一(24日)早上,前往她的家乡,准备把她带往加影女子监狱受刑;惟接获上头指示后,于半小时后把当事人送回家。

她一度拒绝下车,不愿离开已折返回头,把她送回家的客货车。她曾表示,「迫不及待」希望本周受刑。

与此同时,卡蒂卡莎丽,以「判决混淆」为理由报警。

她在当天(24日)中午12时30分在江沙警区报警,澄清自己没有逃避惩罚,但是当局的做法却令她感到混淆和难以适应。

她的父亲苏卡诺慕达力不明白当局的决定,担心女儿面对逃罪的指责,因此劝告她向警察报案。

她也是我国首位因饮酒触犯回教法,接受鞭刑的女性。

妇女、家庭和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日前建议卡蒂卡莎丽,针对其鞭刑向法庭申请司法检讨或提出上诉。

国际特赦组织也认为,若政府执行鞭刑将影响大马在国际社会的中庸穆斯林国家的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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