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25, 2009

打鞭不成,反踩香蕉皮

鞭与不鞭,上诉与否,还是很多问号

卡蒂卡莎丽的打鞭故事,峰回路转,幕幕精彩。

喝酒的穆斯林多的是,偏偏卡蒂卡不幸被逮住,面对最高惩罚。此事引起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。



我们才在7月阅读到,1名苏丹女性因为穿裤面对40鞭惩罚,如今比苏丹进步和文明百数条街的大马,因为女穆斯林喝酒面对最高6鞭和罚款5000令吉的惩罚。

虽然穿裤与喝酒不能相提并论,惟人们关注的是打屁股的惩罚。

苏丹女记者鲁巴娜和大马业余模特儿卡蒂卡都有顽强意志。她们的「斗志」成为国际媒体焦点。

鲁巴娜是联合国官员,享有豁免权,但她选择放弃,以公民身份接受惩罚。

尽管首相纳吉和妇女、家庭和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好言相劝,建议卡蒂卡上诉,惟后者就是不要,还建议公开施鞭。

 

鞭刑事件,让我们察觉「误踩」蕉皮的情况;才发现原来我们的司法制度,特别是回教法的执行出现许多灰色地带,稍不留神可能被绊倒。
1.主角卡蒂卡(喝酒犯法;对判决混淆,担心被指逃罪而报警)

2.法官判于最高刑罚(首次犯错者)

3.彭亨宗教局(发出指令押送她入狱等候鞭刑)

4.彭亨州政府(行政议员在押送过程中有煞车)

5.首相纳吉惊觉事件严重性(建议她上诉



6.妇女部长莎丽扎二度苦口婆心劝告(此案牵涉公众利益,若开最高惩罚的鞭刑先例,将影响日后回教法庭的判决。)

7.内政部长希山慕丁(原来我们没有执行回教法鞭刑经验和技能)

8.彭亨宗教局检查司(惊讶卡蒂卡暂逃鞭刑,为何不是由宗教局决定?)

9.彭亨回教上诉庭主动宣布检讨判决(过了上诉期,当事人没有上诉,如何主动检讨?)

这些都是未受正视的问题,经卡蒂卡摊开后,大家应该认真思考里头的为什么?牵涉技术性的法律已经不容易处理,添加宗教因素,神圣不可侵犯的回教元素在内,还有行政的不足和缺陷,以及人为态度和性格,令案件更为棘手。

如何解套?我们都期待答案。或许斋戒月结束后,开斋节来临时会有好消息?!

Maaf Zahir dan Batin!宽恕是回教的美德,更是开斋节期间不断强调的价值观。

哎唷,一个马来西亚再度因负面新闻而扬名国际。难怪马哈迪质疑:「这是我们庆祝今年国庆的方式吗」?

2 comments:

  1. 纳闷,她丈夫怎么能够逃离惩罚,而她却??是不是有个double standard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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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卡蒂卡莎丽应该已经知道这6鞭是打不下的,因此她放胆挑战宗教局,就算挑战失败承受这回教式的6鞭根本是是小儿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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