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October 30, 2011

群英会(26):别把辣椒当蜜糖

别把辣椒当蜜糖



我一直认为,从伊斯兰国、伊斯兰治国理念,到现在的伊斯兰刑事法的争辩,都离不开政治范畴,而且是伪议题。

说白了,这是再循环使用的课题题,缺乏实质意义的口水战。惟,政党基于各自利益,不只插上一脚,还扩大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距离,令局势更混乱和分裂。

赶快停止伊斯兰刑事法的争论,别在戴上那套副过时的眼镜看政治。穆斯林难以拒绝伊斯兰法,这是《可兰经》教义的一部分。

虽然这是宗教的要求,但穆斯林占多数的朝野政党对此课题的意见也相当分歧。伊斯兰党的聂老坚持执行,但非穆斯林权益不受影响。



巫统的纳吉认为,国情不同,不宜进行。老二慕尤丁却表示,巫统原则上支持伊斯兰刑事法,但落实的时机未到。大家的角度不同,自然有差异答案。

你不能说这是误导。政治宣传本来就是看对象,看时机的各自诠释艺术。好论述可引领舆论,坏论述不仅倒米,而且还折兵损将。

政党的口水最多,反而专业人士的观点未受重视,如律师公会从《联邦宪法》条文,详细解释为何大马州政府不能执行伊斯兰刑事法。可惜,理性声音往往在政治喧哗中被遮盖了。



若真要执行,首先必须在国会立法,至少伊斯兰党和巫统的穆斯林议员必须携手合作支持才有望通过。但,这可能吗?我们心中有数。

伊斯兰刑事法沦为政治工具。早期用来吓唬华社,尔后民联却也因此闹分裂。为何聂老突然硬起来,坚持执行伊斯兰刑事法?别忘了,他也是伊斯兰党宗教司协商理事会主席和精神领袖。

基于穆斯林的信仰和宗教领袖的职责,聂老有责任和义务捍落实回教。同时,聂老和其他月亮领袖们知道,伊斯兰刑事法在《橙皮书》中缺席,它不是民联共同纲领。



行动党早该向华社解释,但却让蔡细历先开第一枪,宣告天下若巫统执行伊斯兰刑事法,马华将退出国阵;民政党也接着发表“与巫统绝交”论。

民联未能就此达致共识,动摇支持者对它的信心。若民联领袖以《橙皮书》为指导方向,以共同纲领解答疑问,不再口沫横飞,情况或许可受控制。

随着民联领导层为这场风波定调,尊重彼此的差异,暂时化解矛盾,却非长远永续之计。

政治课题,就依循政治方案解决。若是伪议题就别理它,以免掉入政敌宣传陷阱中,错把辣椒当成蜜糖,呛了后还故作潇洒不当一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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